转发---喀什特区金融贸易区总部经济大厦项目建设座谈会
会 议 纪 要
喀市党办纪【2015】43号
今年,川渝大厦、浙商大厦、陕西大厦、天宏大厦、卡拉贝利水利水电总部大厦(以下称5座总部经济大厦)即将投入运营,为加快项目推进,解决项目投入运营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5年5月16日,地委委员、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委书记陈旭光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5座总部经济大厦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项目运营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有市委宣传部负责,在5座总部经济大厦投入运营前,充分利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喀什日报、喀什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和古城喀什、喀什特区网等网络平台,开辟企业专版专刊,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总部经济区招商引资良好氛围(被宣传的企业要准备好宣传材料)。
二、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兑现承诺,对总部经济区前三家投入运营的总部经济大厦项目建设方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资金,该奖励资金于运营当天落实到位。
三、 为统一补助标准,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在5座总部经济大厦竣工投入使用后,对项目建设方的总投资按照30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确认,以此给予总投资10%的补助资金。

四、 对于5座已经封顶且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部经济大厦建设项目,同意免交农民工保证金。
五、 由经济开发区发促局苏虎同志牵头,协调工商、地税、国税等相关部门会同卡拉贝利水利水电总部大厦建设方共同梳理出其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此项工作于2015年5月24日前完成。
六、 关于城市建设配套费的问题。总部经济区总部经济大厦建设项目的城市配套费只收取应缴费用的5%。5座总部经济大厦今年年内投入运营的,先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按企业所缴纳的金额,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同时兑现到位。
七、 关于5座总部经济大厦建设方贷款的问题。一是由赵勇同志牵头,协调住建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办齐5座总部经济大厦建设方贷款所需的相关手续,由经济开发区相关领导协调金融机构,争取2-3年期的贷款支持。二是由城投公司给以上5座总部经济大厦建设方提供担保,同时5座总部经济大厦建设方要提供相应房产(按2500元每平方米造价计算)给城投公司作为抵押。建设方可采取销售一部分房产还一部分贷款的方式进行还款。
八、 关于水、电、暖、燃气接口费的问题。供水、供暖、供气相关企业对5座总部经济大厦所有接口费只收取应缴费用的50%。同时对于2015年年内投入运营的总部经济大厦,2015年的采暖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2016年采暖费用政府补贴50%。
九、 由经济开发区发促局苏虎同志负责,对5座总部经济大厦建设方提出的正常诉求进行梳理,经济开发区要逐个进行研究,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同时5座总部经济大厦建设方要统一自行制定出企业入驻总部经济大厦的相关优惠条件。
十、 对入驻总部经济区的各类中介机构(建设系统中介机构、招投标代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住建局、财政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在这些机构入围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招投标时要给予加分,以此鼓励中介机构入驻总部经济区。此项工作5座总部经济大厦要积极进行对接。
以上十条只针对2015年投入运营的总部经济大厦有效。
主持人:陈旭光
出席:赵勇、孔德建、贵浩、高强、郭建功、周跃武、曹新民、雷川、闵华东、苏虎、龚言
川渝大厦、浙商大厦、陕西大厦、天宏大厦、卡拉贝利水利水电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方一名领导参加了会议。
中共喀什市市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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